|
|
|
|
|
您当前的位置:本地通首页 > 本地文化 > 陕北的婚姻嫁娶

陕北的婚姻嫁娶

关键词:婚姻嫁娶     我要发布新的信息
  • 相关机构: 榆林生活通
  • 电 话:
  • 网 址:http://
  • 感谢 nmgetkqqccoo 您提交的信息已被本站采纳
  • 点击率:2797

    已有0网友参与纠错

陕北有很多的习俗和外地是不一样的,现在估计很多80后,90后的都不知道这些,从今天开始,我们将把陕北的民俗风情一一展现给大家,一方面让老一辈的陕北人能回忆起往事,另一方面让新一代人能够不要忘记曾经的过去,有些风俗即是放在现在也是很有教育意义的!今天我们就说说陕北的婚姻嫁娶风俗!


    男大当婚,女大当嫁。新中国建国前,陕北遵循“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”的旧礼制;建国后逐步形成“男女自愿、婚姻自由”的新婚俗。

   (一)定亲


    旧时,由男方遣媒到女方提(求)亲,女方应允叫“吐口”。于是,男方请媒人带礼物到女方家,商定议话时间,称为“讨婚”。讨婚前,双方各请阴阳查对方生年八字、属相有无“冲犯”、“克忌”及“大婚不合”等情况,若无,则亲事成。接着就是议话,即商定聘礼、衣物首饰等。随后“换盅”,就是男方到女方家请其邻居亲友喝酒,举行“拔酒瓶”仪式,男方的父亲或族长同媒人到女家正式定亲,女方备宴席招待,男方承担“饭食”,少则两桌,多则4桌,每桌猪肉3斤,蒸馍32个,酒至少两瓶。开宴,儿媳给公爹敬酒叩头,公爹赏给钱物。男方给女方亲邻送礼物称“和庄礼”。男女双方互送礼物谓“订婚信物”。其后,逢年节(如端阳、中秋)男方都给女方送礼,叫“追节”,直至完娶。新时媒人改称“介绍人”,给男女双方介绍对方情况,双方面谈恋爱,废除阴阳算八字推合婚等迷信举动。其它礼仪也有沿袭旧俗的。

   (二)嫁娶

   旧时,婚事3~5天,男女双方大宴宾客。滩区娶亲用花轿、山区用硬马(儿马、叫驴)。事前请阴阳择定吉日,双方各请老小外家、亲友邻居吉期赴宴。女方过事1~3天,外家及亲邻送礼称“添箱””。上轿(马)宴席后,事即过毕。男方过事2~3天,派遣娶亲人(约客的、娶人的〈女〉、赶嫁妆的、抬轿〈牵马〉的、鼓乐等各负其责),凑成单数,一路鼓乐喧天前往女家,交清议定的衣物首饰、水礼饭食、离娘钱及所欠财礼等,吉时鸣炮奏乐,上轿(马)一路鼓乐娶回。女方送亲者即大客十多人到数十人,应为双数随去男方家吃喜酒,以女外家及娘家长辈为尊。新娘轿内扣竹筛,放置桃弓柳箭,称为“天罗地网、穿云箭”,悬挂铜镜,用红纸写“狮”字,称为“照妖镜”,以此来镇“妖煞”,避“犯忌”。新娘全身穿红,周身不露,意为“避三光”,腰系红绳,意为“月老”牵引永偕百年。轿娶者,用椅子抬新人上轿,乘马者,由胞兄或姐夫抱扶上马,倒出门、哭泣,以谢父母养育之恩,表示难舍难离。上轿(马)后,一路低头,不得仰面。娶到家,阴阳领新郎轿(马)前三揖,称为“谢煞”,鸣鞭炮下轿(马),“拜天地”,“入洞房”。新娘入洞房后,坐在“长明灯”下,称为“坐帐”。娶亲和送亲人(女)进洞房铺床,之前被褥反铺,由铺床人大翻身铺正,称为“翻人身”,床上、被褥四周撒核桃、红枣,口念“双双核桃对对枣,儿子多来女子少”等祝词,愿其“早(枣)生贵子”,由新郎以双脚将核桃、枣儿拨赶着绕新娘一周,称为“煞帐”。还要“开脸”(用线绞拔掉新娘面部汗毛)、“结发”(将新郎新娘头发合梳),再行梳妆打扮新娘子。夜间洞房点“长明灯”(1碗清油1对灯芯,或双蜡烛、双灯。通夜不熄),当晚同辈及爷爷奶奶们闹新房(耍房)。招待众宾客吃过夜宴后就寝。次日晨,新夫妇行“毛女拜祖”礼。早饭后“迎喜帐”(把老小外家及亲友送的帐子抬到外面,由吹鼓手迎接回来,挂在醒目地方,称为“挂花红”,外家的花红还披挂在新郎身上)、“摆陪送”(即将全部妆奁及陪送物品摆出来,吹鼓手吹吹打打转来转去,称为踩陪送)、“认大小”(新婚夫妇给至亲好友及族中长辈行拜礼,受拜者给以赏钱,新娘给长辈及亲友送些小礼品),然后大宴宾客,鼓乐吹奏,“总管”主持,新郎新娘“拜席口”(到席前拜客,敬酒献烟),总管在席前说一些顺口溜、客套话,以助酒兴、酬谢宾客。最后一天早晨全家喝“和气汤”或吃“和气面”,新娘拜“门神”、“灶君”,夫妇入厨房“揭福碗”,而后举办“送路宴席”,喝了送路酒,新夫妇随大客回娘家,称为“回门”。回门到娘家,合族及亲友还要给新郎“串拜礼”摆宴席。婚后,新娘回娘家也有定例,如“对8”、“对9”、“对月”。就是回门回来后,住8天或9天,再回娘家去住8天或9天,说是“8对8,两家发;9对9,两家有”。其后住1个月,再去娘家住1个月,叫“站对月”。  旧社会,富人可以一夫多妻,穷人则有终身打光棍的。婚姻制度全为买卖包办,男尊女卑。还有“指腹为婚”、“童养媳”、“招女婿”、“换头亲”、“站年汉”、“招夫养子”、“嫁汉换媳”、“搭伙计”、“以李代桃”等陋俗。

   民国时期,实行一夫一妻制,但官绅、富察仍重婚纳妾。虽然提倡自由恋爱,但执行者极少。陕北解放后,中共地方党组织和政府力倡婚姻自主,解放妇女,婚事简办,禁重婚纳妾。1945年,二区四乡郭家圪村民郭强、齐芳等3对青年首开陕北农民自由恋爱、举行集体婚礼的先例。

   堆子梁、白泥井、海子梁一带天主教区群众,结婚去教堂由神甫诵经,举行圣事婚配,由神甫给新婚夫妇“降福”,别无讲究,也没有繁琐礼节。

   新中国成立后,新的婚姻制度取代了旧的婚姻制度。1950年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颁布,实行结婚登记、一夫一妻制,结婚最低年龄为男20岁,女18岁,婚姻自主、反对买卖包办。自由恋爱的婚姻制度逐步形成,男女青年会面谈恋爱,或经人介绍恋爱。订婚前女方到男方家看家道。举办婚事多在春节前后。婚礼删繁就简,城镇和滩区1天,山区2天。“文革”时期,由于贫困及破“四旧”,婚礼更简,举行集体婚礼(多对新婚夫妇及其亲友相聚一起,开一个茶话会,吃吃喜糖,包场电影、唱几首歌等,以示庆贺)。1980年修改《婚姻法》,结婚最低年龄改为男22周岁,女20周岁。

   20世纪50年代起,婚前流行女方向男方索要衣服3~5套(二毛氅、风雪大衣、毛料、绸缎、条绒、毛呢料等),家具有“三转一响”(缝纫机、手表、自行车、收音机)、写字台、高低柜、五斗橱、梳妆台、沙发、茶几、双人床、银手镯等。订婚礼饭食为4个“50”,即猪羊肉、大米、白面各50斤,人民币50元,结婚饭食4个“100”,(上述各物分别为100斤、元),全由男方支付女方。订婚时,介绍人、男方及其父(母)或家族长者携烟酒礼物往女家举行订婚仪式,男女互赠衣、物以示婚定。女方向男方父亲敬酒施礼,男方父亲赠人民币20元~100元不等。男方还给女方父母兄嫂弟妹姑舅等近亲赠送衣物。女方即开席招待亲友、邻居。60~70年代,所有水礼饭食及赠品数量降低或免除。80年代以后,女方索要物品上升为“新三转一响”(摩托车、洗衣机、电风扇、音响设备),还有房子和彩色电视机、电冰箱、空调等高档家具,金银首饰等,衣物十几到几十套,农村彩礼多达数千元上万元。订婚及结婚水礼饭食及赠品数量、质量都有增高。女方所陪嫁妆也由原来的木箱、皮箱、收音机等变为收录机、电视机、煤气灶、洗衣机等高档商品。“追节”、“祭祖”、“认大小”、“儿女馍馍”、“衣食碗子”、“吃和气饭”等仍袭旧俗。迎娶多用机动车辆,城市时兴小汽车迎娶,车辆披红挂彩穿街过市。(来源于网络)

赞助商提供的广告
纠错信息:( 已有 0 人发表纠错信息 )
电话:010-61744288 传真:010-61744588 邮箱:union#ccoo.cn
地址:北京昌平区北七家宏福11号院创意空间305-308 邮编:
Copyright © 2004-2024 北京城市联盟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  技术支持:城市联盟
不良信息举报中心
='{"id":"10"}'>